男子开锁有一套 不到一个月**三辆面包车获利两万元

更新时间: 2023-10-14

桂林市秀峰检察院认为,犯罪嫌疑人陈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窃取手段,盗窃他人财物,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涉嫌盗窃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,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杰。    1月18日晚,陈某杰携带手套、帽子、口罩等作案工具搭乘班车从平乐到桂林。在桂林市秀峰区官桥村翡翠山庄旁边,陈某杰见旁边停有1辆面包车(价值人民币40392元)。在进行伪装后,陈某杰便用自制的T型万能钥匙将面包车盗走。随后,陈某杰联系外号叫阿二进行销赃并获得赃款9000元。2月10日,陈某杰再次用同样的方式盗取一辆面包车并获得赃款9000余元。同月22日凌晨,陈某杰再次来到秀峰区官桥村红森林宾馆斜对面路边,熟练将一五菱宏光面包车钥匙打开,并将该车盗回停放安阳乡政府附近,待第二天销赃。殊不知,失主在车上装了GPS追踪系统,失主报案后,将车子的具体位置告知公安民警,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杰抓获归案。 为养家糊口,好吃懒做的陈某杰在出狱后再次选择歪门邪道,利用自己能打开面包车锁的本事,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接连盗窃三辆面包车,获